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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力与其他国家电力的合作有那些?

作者:凯迪正大股份来源:金沙2004cmapp下载主页日期:2014-11-14 08:40:00阅读:

      我国与东南亚国家开展电力贸易与合作已有多年历史。统计显示,2004至2013年10年间,南方电网累计向越南送电约280亿千瓦时;2010至2013年,累计向老挝送电约5亿千瓦时,累计从缅甸进口电量约85亿千瓦时。
  同时,各大发电集团、电网企业及电力建设单位纷纷在东南亚地区开展项目,有效带动了地区电力和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东南亚国家经济快速增长,电力需求高涨,但由于电力基础设施欠发达,电力供给缺口较大。国际能源署相关研究表明,东南亚地区有超过1/5的人口现在仍缺乏电力供应,到2035年东南亚国家的能源需求将增长80%以上,相当于当前日本的能源消费总量。
  IHS剑桥能源首席清洁能源分析师王静预计,到2030年缅甸、菲律宾、泰国等国家电力装机量会达到2013年的两到三倍。
  “在此情境下,中国和东南亚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合作机遇。”王静分析,作为区域内的电力大国,中国在煤电、水电、核电、风电、电网传输等方面拥有大量的技术和经验,中国企业可利用这些优势为东南亚各国建设新的发电容量以满足当地的电力需求。
  业内人士指出,东南亚国家在能源上与我国具有较强的互补性,电力合作可利用中国在技术、工程、资金及人员方面的优势,促进东南亚国家电源开发、电网互联互通和基础设施建设。而在GMS,可依托大型水电、煤电等主力电源,建立基于互联电网的区域间电力贸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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