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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负载测试仪技术文件

作者:王志龙来源:金沙2004cmapp下载主页日期:2018-04-20 09:58:00阅读:

一、KDZD880蓄电池负载测试仪技术规范
1)本规范书适用于KDZD880蓄电池负载测试仪。卖方应提供高质量(可靠性高、损耗低、运行维护方便)的设备和附件来满足规范书中设计及工艺的标准要求。
2)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3)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5)规范书中大多数设备、备品备件,除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参数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的IEC标准及和中国规程要求。
二、 技术条件
1)环境温度:-10℃~45℃。
2)相对湿度:日平均湿度不大于95%,月平均湿度不大于90%,表面无凝露。
3)应满足标准:所提供的装置应符合国际及行业标准,除这些标准外,还满足装置制造国的标准。当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GB/T 6587-2012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
GB/T 19826-2014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GB 4793.1-2007测量、控制和试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DL∕T 1397.2-2014电力直流电源系统用测试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第2部分:蓄电池容量放电测试仪。
4)设备使用年限:≥8年。
三、技术参数及性能
1)技术参数
(1)一般要求
a. 产品处于恒流放电状态时,蓄电池组端电压在180V~260V(220V系统)或90V~130V(110V系统)范围内变化,应能在12h内保持所设定放电电流的稳定度不低于1%。    
b. 额定容量连续工作不小于12h。
c. 应采用中文操作界面,移动式产品显示屏应不小于17.78cm(7in)。
d. 产品的A计权噪声不大于60dB。
e. 金属外壳的保护接地端子应能可靠连接截面不小于4mm²的多股铜线。
f. 产品的配套附件应在说明书中有清楚的安装使用方法。
(2)检测范围
a. 直流电压:0V~300V。    
b. 直流电流:0A~200A。
c. 温度:-10℃~+80℃。
d. 测试时间:0min~720min(12h)。
(3)检测准确度
a. 直流电压:0.2%。
b. 直流电流:1%。
c. 温度:±1℃。
d. 测试时间:±1s。
e. 报警准确度:优于报警整定值的0.5%。
(4)红外测温仪参数
a. 温度测量范围:-30℃~+600℃。
b. 温度测量精度:±1%或1℃,取较大值。
c. 重复性:±0.5%或0.5℃,取较大值。
d. 距离系数比:20:1。
e. 红外响应时间:小于500ms。
f .电池:AA电池,开启激光和背光时间不小于30小时。
g. IP54级防尘和防水,能承受从3m处跌落。
(5)温湿度计参数
a. 温度测量范围:-50℃~+70℃。
b. 温度测量精度:1℃。
c.  湿度测量范围:10%RH~99%RH。
d.  湿度测量精度:±5%RH。
e.  湿度分辨率:1%RH。
2)性能要求
(1)产品应具备的检测功能
a.产品应可同时对220V、110V蓄电池组进行核对性容量测试(DC220V/0~100A 、DC110V/0~100A)。
b.蓄电池组放出的容量。
c.蓄电池组放电时间。
d.蓄电池组实时电流和电压。
e.蓄电池组环境实时温度。
(2)产品应具备的显示功能
a.应以汉字、法定计量单位方式显示信息。
b.蓄电池组已放出容量值。
c.蓄电池组已放电时间。
d.蓄电池组实时电流和电压值。
e.蓄电池组的环境实时温度值。
f.蓄电池组电压过高、过低等异常状况的声光报警。
(3)产品应具备的保护与控制功能
a.应具备过热、过电流保护能力,当发生故障时,能自动切断放电回路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b.应具备防止放电回路短路与极性反接的措施。
c.应具有放电空开,在达到预设条件或者发生故障时能安全跳开。
(4)产品应具备的记录与分析功能
a.仪器可任意设置测试数据记录间隔时间,记录间隔时间在2min~10min可调。
b.应能按蓄电池组或选定的蓄电池单体自动形成放电曲线。
c.产品应配置测试数据分析管理系统,应能自动测试、记录、计算和判断,并能自动生成测试报告、蓄电池容量变化趋势图。测试报告至少应包含本次放电实际容量值与额定容量的百分比、放电曲线图,并能根据用户的指定要求编制、增加相关图表。
d.至少应能存储10组蓄电池的测量数据,失电后数据不丢失并能方便地通过USB接口将数据直接导入移动存储设备。测量数据应以Excel格式存储。
四. 设备的功能要求
1)产品放电电流0A起调,且连续可调;设备满足以下任意条件时,会自动终止放电:电池组终止放电电压;电池组温度超过50℃;放电时间到设定值;任一路电池单节电压低于设定值;设备系统自检异常。
2)产品须含有无线蓄电池组采集测试系统一套(含120节无线测试单体模块),通过无线电压采集方式,实时采集各单体电池电压、放电电流等,无线蓄电池单体采集模块须兼容2V、4V、6V、12V单体蓄电池。
3)无线蓄电池单体采集模块须支持无序接入,放电现场临时调换模块顺序时,不可影响直流系统放电测试系统的正常运行。无线单体采集模块无需外接电源,体积小巧,长期接入对测试电池无任何影响。无线采集模块短时反接不会导致采集模块损坏。
4)产品放电过程中,当单体无线测试模块脱落或损坏时,系统须照常工作,不可中断,同时后台软件系统需及时给出告警信息。
五、设备质量承诺
1)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设计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主机质保时间1年,质保期内,若仪器出现故障返厂维修,采购方提出要求,供应方应提供并寄出一台同型号或同功能的仪器用于替换,采购方在收到维修返回仪器并检查无误后,即寄回替换仪器。同时质保期应自仪器维修返回经检验合格后重新计算。
2)终身提供技术及维护服务,软件免费升级,返厂维修应15个工作日内返回。
六、服务要求
1)随设备同步向需方提供按合同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含带乙方盖章的设备清单、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省级及以上或同类机构计量单位检定证书)。
2)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到现场进行一次免费的技术服务培训,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熟悉试验流程、注意事项及维护保养知识。
3)对于需方选购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应主动提供满足设备接口要求的技术条件和资料。
4) 严格执行供需双方就有关问题召开会议的纪要或签订的协议。
七、其它约定事项
    1)对于装置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若第三方校验报告中未提供,需供应方在相应的出厂检验测试报告中进行测试,便于需方参考验证。
2)若仪器实验中发现技术指标与上述技术指标要求不符或满足不了需方试验的要求应无条件退货。
八、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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